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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二次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宁波大学 /2014-06-19

 一、4月8日13:30~15:30考生报到,地点:信息楼501

报到时将严格进行资格复查。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包括:
1、交验材料:具体见我校研究生网站通知
http://graduate.nbu.edu.cn/(S(3gzh5nrhirvuqfi3lmngxi55))/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5668
以及http://graduate.nbu.edu.cn/(S(3gzh5nrhirvuqfi3lmngxi55))/admissions/list.aspx?id=95
2、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个人承诺书。
3、领取复试流程表,体检表,交60元体检费。
二、4月9日上午8:00—9:30考生体检,体检地点:校医院;注意事项见学校发布的《体检须知》。
          上午9:30-11:00思政面试。
三、4月9日下午13:30-15:30专业课笔试,地点:报到后见复试流程表
注: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4月10日上午8:30开始,专业面试、思政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及现场拟录取确认。
4月10日上午8:30-10:30 同等学历加试考一,地点:报到后见复试流程表
4月10日下午13:30-15:30 同等学历加试考二,地点:报到后见复试流程表
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以交谈方式为主,每人5分钟

 

附件一: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6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2
专业课笔试
100
0.4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专业与综合面试
100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外语听力、口语
100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加试单科成绩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6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考核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3)×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附件二:
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一志愿考生:以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调剂考生:以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确认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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