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内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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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1.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 |
1月12 8:30—11:30 |
第1组:化学、教技、语文、小教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101室 第2组:教育管理、数学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201室 第3组:心理健康、英语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209室 |
思政面试 |
思想品德 |
1月12 8:30—11:30 |
第1组:化学、教技、语文、小教专业地点:西区博观楼503—2室 第2组:教育管理、数学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409—1室 第3组:心理健康、英语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409—2室 |
专业笔试 |
专业知识 |
1月12 13:30—15:30 |
第1组:化学、教技、语文、小教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101室 第2组:教育管理、数学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201室 第3组:心理健康、英语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209室 |
专业面试 |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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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 8:30—11:30 |
第1组(教育管理专业一组)地点:西区博观楼407-2室 (教育管理专业二组)地点:西区博观楼 207室 第2组(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地点:西区博观楼511—1室; 第3组(英语专业一组)地点:西区博观楼507室; (英语专业二组)地点:西区博观楼505室; 第4组(语文专业)地点:西区博观楼501—3室; 第5组(数学专业))地点:西区博观楼503室; 第6组(化学专业)地点:西区博观楼511-4室; 第7组(心理健康专业一组)地点:西区博观楼511-2室; (心理健康专业二组)地点:西区博观楼407-1 室; 第8组(小教专业)地点:西区博观楼5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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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笔试 |
政治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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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 13:30—15:30 |
第1组:化学、教技、语文、小教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101室 第2组:教育管理、数学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201室 第3组:心理健康、英语专业 地点:西区博观楼209室 |
2012级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安排流程 (时间:2013年1月12—13日)
二.考生参加复试所需随带材料
资格审查时,请携带: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盖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者交);
(7)职称证书;
(8)所在领域取得成果(发表论文、获奖证书)(有者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 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3年1月10日
附件1.复试名单:
附复试名单:
邬子丹、周莹、金晓菁、何有香、包晗、方园、胡能君、马雄、郑兴艳、袁庆敏、毛丹益、俞之佳、狄幼萍、陈美娟、李祥、冯伊、张立、万兴乔、张莉、朱磊燕、顾文婷、葛维维、孙璐璐、王聪聪、姚瑶、王蓓娜、朱颖、郑玉微、王姣慧、宋巍、姚立婧、刘波、邵小舰、钱小丽、夏春梅、吴建家、谷红梅、顾秀娜、陈娟、吴幼飞、江海鹏、聂颖、汤杨扬、钟鸣、韩霄静、钱碧云、朱洁、贾晶、徐新龙、张娟、徐莉、王丽花、费玲、丁晓军、叶建松、梁宇玫、罗祝能、叶卫军、李红、梁栋、董伟君、冯英志、陈雅雅、施科君、谢抒语、邵蔚、金琳、应柯萍、孙艳华、朱秋燕、陈佳美、张佳、李淑子、杨赞丽 、沈月华、石静芳、徐旭清、邵爱红、徐琰、马咪娜、施勤英、王丹静、赵英、张蒋军、李卫华、沈小飞、周夏冰、洪婕、莫佳君、朱娅、张爱梳、张平、刘智敏、徐超杰、刘琳、杨俊峰、钟少华、张孝意、郭秋景、丁晓蕾、许秋君、傅雯、郑凤良、余永兴、陈以勒、费菲菲、陈瑾、毛倩、吴超、刘露艳、朱威、史阳、张琪、徐蕾、沈文星、马巧彦、彭家军、冯洁、周金晶、王惠、欧海玲、陈敏、周爱红、水春燕、袁芳、曾芳芳、崔艳、赵军芬、褚盈盈、蒋华云、方薇、厉夏杰、王易、黄杰、黄小云、余杨玲、章瑜、黄文婷、王磊、晏景超、林洁、沈知音、徐周飞、蔡新安、周彬彬、于敏、王春、王海峰、高媛媛、郭娟青、陈义、邱雪丹、程潮潮、郑小军
附件2.
宁波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初试、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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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试 |
300 |
0.6 |
将满分300换算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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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试 |
专业笔试 |
100 |
0.4 |
将复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转换。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3 |
专业面试 |
100 |
|||
4 |
政治笔试 |
100 |
|||
5 |
思政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1.专业硕士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转换后所得分值)×60% +(复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转换后所得分值)×40%
复试其他事项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网址:http://graduate.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