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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3年法学院在职硕士复试安排

宁波大学 /2014-03-07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相关复试方案)

(1) 2014年 1月 4日 上午 8:00-12:00 资格审查、思政面试、专业面试、英语口试;地点:包玉书科技楼11号楼1楼到3楼(宁大本部最南端法学院所在位置)

(2) 2014年 1月 4日 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笔试;地点:MPA在包玉书科技楼11号楼1楼到2楼(法学院)、JM在叶耀珍楼205和210。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其电子照片和意见栏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的此表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准考证原件。

(5)一寸彩照1张(复试传递单上用)

(6)2013年申请调剂我校的预备复试考生,请下载《宁波大学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志愿调剂申请表》(宁大研究生院网主页相关通知的附件可下载)一式2份,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无须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盖章,高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须到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盖章。根据学位办文件要求,欲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是报考浙江省高校且原报考的专业领域必须是我校今年招生的专业领域。复试前必须签订承诺书。自愿参加预备复试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月3日前来法学院研究生办签订承诺书。

 

三、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2、思政面试、专业面试、英语口试。

3、政治理论课笔试。 

 

附件【附件-学历认证申请表.doc】已下载115
附件【学历认证须知.doc】已下载109
附件【宁波大学2013在职硕士调剂申请表.doc】已下载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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