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历史悠久,前身可追溯至创建于1908年的全国六大高等师范学堂之一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化学、临床医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农业科学和数学等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前5‰,ESI综合排名连续多年进入全国百强。学校拥有13个省一流学科,1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学校已形成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拥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点。学校导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国家级人才40余人,高层次人才数量居省内高校前列。全校上下正勠力同心,共同朝着加快建设成为实力强劲、特色鲜明、文化厚重的全国一流大学而努力。
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计划在生物学学术学位类别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在教育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生物学学术学位博士点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点拟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生。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报考普通招考博士生。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且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持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9.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1-7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包括职业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研究机构(不含民营教育机构)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对象。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8月31日)。
10.除满足以上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学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时间
1.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所选择的报考导师仅为意向导师,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原则上一名导师只招收一名博士生;通过线上(下)的方式向报考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具体参见报考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28日。
2023年1月10日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参见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
2.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院线下递交材料。
具体报名时间和申请程序参见2022年3-4月发布的《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和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
三、考核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各学院根据本招生简章和《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招生学院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2.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和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录取为非定向的申请者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3.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六、学制
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4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2万元/生·学年,生物学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八、其他
1.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
2.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或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提交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若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5.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咨询电话:0571-28865141
E-mail:grad@hznu.edu.cn
6.招生学院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卢老师 | 0571-28861205 | clsgrad@hznu.edu.cn |
经亨颐教育学院 | 钟老师 | 0571-28868251 | hznueddoffice@163.com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