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纪监审室或招生办提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6月5日。
公示联系部门及电话:招生办公室:0571-87164629
纪检监察室:0571-87164623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攻读学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综合分 | 生源地 |
博士 | 103552023006004 | 80 | 澳门 | |
博士 | 103552023006006 | 86.18 | 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