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2019年我校全日制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免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领域除外)。
具体招生专业和拟接收人数,详见2019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请直接点击查看)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程序
1.9月28日开始,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到我校的推免志愿。
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一)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3. 英语水平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原件和复印件;
4.有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授权的专利等)、全国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申请者,请复试时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二)复试
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
复试具体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复试工作原则上于10月15日前完成。
体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学校认可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现行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出具的体检合格表,时间为近三个月。
复试结束后,请待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对待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待录取名单上报。
3. 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政审后于2019年6月前后寄给本人。
4. 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奖助与就业
(一)学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请详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华为和诺基亚专项奖学金等,另外还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全面激发研究生学习的活力,帮助研究生成长成才。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可直接获得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12000元。
(三)就业
我校毕业研究生一直保持着社会需求旺、就业薪酬高的好形势,研究生就业率在98%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在浙江省和全国名列前茅。60%以上的毕业研究生就业于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如微软、华为、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中兴、诺基亚、网易、搜狗、移动联通电信、四大国有银行、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恒生电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85%的研究生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就业。近年来有700多名研究生进入华为公司工作,起薪20万左右。
六、咨询、申诉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87713515
传真:0571-86919140
E-mail:yzb@hdu.edu.cn
接收全国推免生QQ咨询群:145301437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
办公地点 |
001机械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86878657 |
hdyyp@hdu.edu.cn |
2教北310 |
002电子信息学院 |
张老师 |
86878618 |
zhangbb@hdu.edu.cn |
2教中313 |
003通信工程学院 |
楼老师 |
86919123 |
louhy@hdu.edu.cn |
1教北336 |
004自动化学院 |
黄老师 |
86878569 |
zdhyjs@hdu.edu.cn |
2教南202 |
005计算机学院 |
田老师 |
86919093 |
linda-tx@hdu.edu.cn |
1教南205 |
006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7713537 |
zsh@hdu.edu.cn |
6教南516 |
007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87713531 |
chenah@hdu.edu.cn |
10教416 |
009理学院 |
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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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南424 |
010经济学院 |
敖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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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czadm@163.com |
9教339 |
011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86878532 |
zhoukai@hdu.edu.cn |
9教437 |
012会计学院 |
朱老师 |
86878603 |
zyh@hdu.edu.cn |
9教239 |
013外国语学院 |
曾老师 |
86915191 |
zqy@hdu.edu.cn |
3教北326(西) |
014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张老师 |
86878506 |
zh7399@hdu.edu.cn |
10教321 |
016人文与法学院 |
周老师 |
86873845 |
zhf12007@hdu.edu.cn |
9教116 |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 |
温老师 |
86919043 |
mkstj@hdu.edu.cn |
9教139 |
018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岳老师 |
86873820 |
yhl@hdu.edu.cn |
科技馆342 |
七、其他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以及我校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热烈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硕士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