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要求,天文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1.天文学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范围内接收推荐免试生(学术型硕士和直博生)。
2. 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各专业,均会留有适量的名额用于招收参加统考的考生。
4 .天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接收时间:
接收推荐免试生材料截止时间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一般不晚于10月10日。
三、申请条件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初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及时通知其参加面试(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三)考核
1.以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2.学院将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
3.考核之前学院将确认考生身份的真实性,查验考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
4.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可通过谈话和向其母校函调等方式进行。
6.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7.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8.面试考核过程应有记录,当场确定考核成绩并写出评语和结论,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考核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四)录取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拟接收操作。
2.收到拟接收操作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25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5.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拟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同步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对已发拟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本通知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