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6号)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拟定胡玉丽、殷钰、刘敏、高珍4名同学为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共五天。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与研工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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