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计划。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所有专业均可招收,专项专用。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须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我校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以《云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试或不予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在专项计划一栏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准确填写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等信息。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云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