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视和关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精神,我校自2019年起获得博士骨干计划的招生资格,为保证骨干计划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要求,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报考云南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三、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下达的招生计划,云南大学2019年拟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为3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二)生源范围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关于生源范围的要求。生源及报考资格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生源地为云南的考生由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审核)。
四、招生专业、学制
云南大学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以及结合云南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以下专业。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姓名 |
法学院 |
030104 |
刑法学 |
全日制 |
中国刑法 |
高巍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01 |
民族学 |
民族学与社会文化发展 |
马翀炜 |
|
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
071300 |
生态学 |
植被生态学 |
欧晓昆 |
学校将视生源状况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五、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考生必须为少数民族。
3.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体检要求。
4.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5.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
6.考生必须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获得骨干计划的报考许可。
(二)报考程序
1.报考资格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报名许可。
云南省考生请登录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看《云南省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资格确认流程及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到云南省教育厅大楼1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0871- 65102709、65100177
2.网上报名、交费及确认
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云南大学相关学院招收少骨计划的专业和导师,按《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网上确认等流程,并按规定时间向学校研招办提交相关材料。报考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信息提交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改。
3. 提交材料清单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云南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需填写学习或工作单位意见并盖章,无单位者可不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3)应届硕士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4)往届生报考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并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5)《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件2)
六、初试
考生须参加云南大学组织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有关信息请参照《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初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以《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准。准考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相关事宜以考试须知为准,请考生届时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ynu_grsyz。初试成绩预计于5月上旬公布。
七、复试
实行“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复试信息以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预计五月下旬公布。
八、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云南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四)被录取考生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九、学费及奖助
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十、就业
(一)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十一、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内容。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
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附件:
1.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2.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
生考生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格式)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
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