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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辅仁网/2017-10-13

为做好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坚持以博士生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五)坚持客观评价。录取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严格审查。录取前招生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二、资格审查、考试与评价

博士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考试与评价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在初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对于学历学籍有疑问的考生,学院要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在资格审查中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残疾报考人员。

2017年学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负责在初试前组织招生导师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导师应通过审查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初试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1.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7年5月9日后可上我校博士网报系统 (系统链接:http://ynnu.yanzhao.edu.cn/kspt)自行下载,5月14日准考证下载打印功能关闭。

2.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5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

呈贡校区汇学3号楼(具体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公告)

说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准参加笔试。

三、复试

参加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初试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院在初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参加复试。

(一)学术水平考查(专业面试)

学院根据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专业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1.专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结合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3)英语听说能力。(占10%)

(4)科研潜质。(占10%)

(5)综合素质。(占10%)

2. 专业面试时间

2017年5月15日

3. 专业面试地点

呈贡校区,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此项工作由学院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时要结合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招生简章附件)进行,必要时可申请查阅考生档案。

1. 考核时间

2017年5月15日(与专业面试考核同步)

2. 考核地点

呈贡校区,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体检

1.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体检,审核体检报告。

2.报考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可不在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但必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2016年10月30日后)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如有考生需要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定于5月16日),考生体检时须携带1张彩色证件照及体检费70元,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五)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50元,由学院负责在复试报到时收取。

四、录取

(一)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录取,不得出现跳录情况。

(二)学院负责在录取前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四)正式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于6月份发放。

五、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招生处研招科)

0871-65911669(纪委监审处)

六、考试录取工作日程

时间

5月13日—14日

5月15日

5月18日—27日

6月中旬

内容

初试

复试

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65516027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电话:0871-65941202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电话:0871-65940944

温馨提示:避免耽误考试,请考生提前确认考试具体地点。

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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