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天文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复试规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专业分成天体物理、应用天文两个小组进行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安排将在云南天文台网站公布
四、复试内容
(一)业务能力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综合素质考核
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应变能力;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与业务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交流能力。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五)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执行。
五、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校验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学籍校验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三)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五)《政审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提供,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一寸照片2张(体检表贴1张,个人简历与自述贴1张)。
六、录取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一)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三)复试成绩60分及格。
(四)录取分天体物理组和应用天文组,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五)具有以下情况考生将不予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为“不合格”者。
3、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六)研究生部会将复试结果电话通知复试考生,拟录取名单会在云南天文台网站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台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复试信息实行公布制度。复试规程及相关文件,复试名单及时在本台网页上公布。复试结果逐一及时通知到每位复试考生。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后 3个工作日内向我台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由台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云南天文台监督电话:0871-63920678
云南天文台研究生部电话:0871-63920669
邮箱:yjsb@ynao.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