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云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校纪委组织巡视、督导,研究生院负责布置安排。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负责制订各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认真遴选复试教师,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
3.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包括专业综合面试专家组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成员由指导教师和相关教师组成,参加复试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根据复试人数,各学科、专业可组成若干平行复试小组,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复试工作要确保规范、科学、公正、透明。
二、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保证招生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学院应对拟录取的研究生进行复试,要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培养单位及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要量化。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一)差额复试原则
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各学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低复试控制线和学校下达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安排考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三三医院进行。
(三)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按照《西南林业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参考书目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为15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综合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占5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必须按规定为每个考生做好现场记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为每个考生给出成绩和评语,如实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面试时需对考生提供的大学阶段成绩、单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作为评定面试成绩的依据之一。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满分3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0分)。
3.各学院事先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3倍以上准备好复试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2~3个题目进行回答。
4.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5.由复试小组成员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以《西南林业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科目为准,不得更改、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四)复试命题和考试
1.按照学校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做好复试命题工作,复试试题的命题原则和要求、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测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按照国家机密材料管理规定进行保密管理。要加强面试考核题库建设,确保试题难度相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提高面试考核质量。
2.复试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自行组织。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考查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向所在复试学院提交《西南林业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六)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统一安排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三三医院(昆明)体检。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不得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排序,确定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西南林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汇总表》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指导。
3.复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妥善处理,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事件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资格审查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考生参加复试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之前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根据考生的报考信息,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并收存其与身份证、学生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和电子版;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和电子版;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打印件和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真伪。同等学力考生工作年限须满2年。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须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原件)及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协议书;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非应届考生(双少),必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定向培养协议,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五、破格和调剂复试
1.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复试。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间进行调剂,但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调剂原则和复试分数线要求,否则不得进行调剂。
六、录取原则
1.复试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满分为5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50分,综合面试占3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0分)。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为复试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即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0.7+复试成绩×0.3。
4.按照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及格或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或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其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5.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6.对考生所在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可按所在单位要求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7.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学校可对各专业原拟定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8.研究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和教育部审批。
9.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费用的收取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八、本办法由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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