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博士后流动站Postdoctoral Research Fellow Metallurgical Engineering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Technology
昆明理工大学冶金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于2001年3月经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冶金工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坚持提高应用基础研究水平,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的原则。
昆明理工大学冶金系的前身为云南大学矿冶系,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冶金工程”是其主要专业,包含有色金属冶金和钢铁冶金两个方向。现有冶金物理化学、有色金属冶金2个博士学位点和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2个硕士;1个工程硕士学位点和1个博士后流动站(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冶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也是云南省省级重点学科)。
冶金学科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7人,教授16人,副教授10人,高级工程师7人。学科迄今为止已为国家培养了4000余名本科生,400多名大专生,100多名硕士研究生,20余名博士生。目前在校本科生400余名,硕士研究生34名,工程硕士研究生27名,博士研究生19名。近年来,人均年科研经费居全国先进水平之列。承担了250多项科研项目,其中3项获国家级奖,50余项获省部级奖,获专利10余项。1995年以来共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25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CA、MA等收录200余篇。近五年来,学科圆满地承办了国际性学术会议3次,国内学术会议6次。冶金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设有有色重金属冶金、轻金属和稀有金属冶金、贵金属冶金、钢铁冶金、冶金原理、真空冶金及材料、高温熔体、表面工程、电镀与表面精饰、冶金炉渣资源化等10个教研室和研究(室)所,涉及真空分离与提纯、微波能应用、生物及其它无污染冶金、冶金熔体结构与计算、冶金电化学及其材料、复杂矿处理、陶瓷粉体制备、冶金材料与助剂、垃圾火法处理及其热能利用、反应工程、冶金过程模拟优化、冶金信息化、冶金工厂技术经济等。其中,真空分离与提纯、微波能应用及湿法冶金在国内具有特色和优势并有领先水平。该学科目前已形成的5个研究方向是:
1、有色金属真空冶金及材料制备。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真空蒸提纯精炼及分离工艺、机关报技术、新设备的开发与基础理论研究。
2、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回收及冶金废弃物资源化。该研究方向以国家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为支撑,主要从事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回收与冶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的研究,从废弃物复合材料方向已取得若干重大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
3、湿法冶金。主要针对我国特别是西部矿产资源与开发清洁冶金新工艺及相关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某些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有一定的知名度。
4、微波能在冶金及材料制备中的应用。这是一门新兴的前沿交叉学科,是国际上的一个热门研究方向。主要对微波场中的冶金过程中物理化学、微波加热在冶金过程半成品处理、产品深加工、材料干燥、焙解和烧结、活性炭制备、陶瓷烧结等方面进行研究。
5、冶金融体结构、过程模拟优化及冶金信息化。主要研究内容为:运用计算机技术研究冶金融体结构、微观模拟、基础数据研究、大型数据库应用与开发、过程模拟仿真与优化、冶金管理与决策信息化技术,解决了有色冶金过程的某些基础理论问题,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流动站与德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葡萄牙、南非、俄罗斯、韩国和越南等国的高校或学术机构建立有学术交流合作联系。
附:昆明理工大学冶金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管理一、进站管理1、基本条件从事有色金属冶金、钢铁冶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现已在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和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者,均可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2、进站方式
(一)人事部门与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合作招收;
(二)人事部门直接从新近毕业的博士中招收。
3、进站程序
(一)博士后流动站根据选定的研究项目填报博士后申请表,提交人事部门;
(二)人事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材料审查、论证后,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三)人事部门对申请进站人员进行考核后,初定进站人选,并将考核意见书面呈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博士后,由人事部门通知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本人。
4、申请进站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答辩可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
(三)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四)学术机构对申请者的审查意见;
(五)留学博士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推荐信。
二、在站管理
5、博士后应与博士后流动站签定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博士后在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由于课题进度等原因要求延长,由本人申请,经工作站审核,报人事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7、博士后取得科研成果并经转让或开发获得的经济效益,按规定分享产权和参与收益分配。
8、博士后可申请科学基金,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表》,由博士后流动站呈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博士后科学基金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有关规定管理。
9、博士后的工资待遇应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10、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的流动、工作安排、入学(托)、户口等,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接收企业应为博士后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对政府拨给的专项科研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匹配。
12、博士后流动站应对博士后进行阶段工作考核,每半年一次,考核结果存入其档案。
13、博士后可申请评审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由人事部门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出站管理
14、博士后在博士后流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著作)和研究成果,由工作站和接收企业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议,提出以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
15、博士后工作期满,由博士后流动站填写有关表格,呈送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办理工作分配手续。联系电话:0871-5154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