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物理研究所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红外及微光技术研究的骨干研究所之一。我所分别于1993年和2000年获批准开展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2002年获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所2024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我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单位名称是: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昆明物理研究所),单位代码:83104。根据教育部接收推免硕士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人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相关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二、招收专业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接收推免生研究方向及代码是:
01 光电系统工程;05 光电信息工程;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接收全日制学术型推免硕士生,不接收非全日制考生。光学工程专业下设多个研究方向,符合推免生条件,工学类相关专业考生均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
接收推免硕士生名额共12人:其中01 光电系统工程6人;05 光电信息工程 6人。
四、申请程序
(一)招收流程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按时参加复试。
2.单位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受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我所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3.考生须向各培养单位提供书面材料,同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复试及体检。
4.完成复试后,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复试成绩排名,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经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拟录取。
6.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考生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等。
(三)复试要求
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接收推免生有关规定执行。
1.资格审查: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或者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
2.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内容。
3.复试时间:复试时间由单位自主确定后通知考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录取情况组织多次复试。
4.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单位可自行确定各考核内容分值权重,计算录取总成绩,总成绩作为成绩排名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最终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未获得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未经复试或未达录取分数线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
部门:昆明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871-65105242、6510532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东路31号
邮政编码:650223
(二)纪检工作部
联系电话:0871-6510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