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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户口所在地在《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且

本站小编 新疆大学/2022-11-09

提问问题: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提问人: ch***2p

时间: 2022-09-24 16:14

提问内容: 户口所在地在《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且为少数民族。在报名时选择“12定向就业”、民族区域就业、就业单位“无”(应届生),是否代表考试时将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回复内容: 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为: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此类考生,网上确认、复试时需提交户籍、就业等相关材料以备招生单位审核是否具备享受资格,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进行就业相关手续办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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