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研究生处下设三个办公室:招生分配、培养管理、学位与学科建设
二、职责范围:
1、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及管理工作
2、受理毕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3、受理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4、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