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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10-13

新疆医科大学(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脚下,是新疆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医学院校。在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关心支持下,学校的前身“新疆医学院”被正式纳入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中。学校始建于1954年,1956年7月建成招生。1956年10月15日,首届233名临床医学本科生举行开学典礼。来自上海医学院、北京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山东医学院等内地十余所兄弟院校的医疗专家、教学骨干组成了新疆医学院首批教师团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题写了校名。2016年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新疆医科大学的意见》,学校正式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

我校拥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中医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公共管理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中医、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中,我校6个一级学科成功入围,其中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学科进入高峰学科行列;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4个学科进入高原学科行列。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排名前1%。

目前我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有1152名(本部和附院1011名,非隶属单位14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262名(PHD导师88名,MD导师88名,PHD&MD导师86名),硕士生导师890名。

新疆医科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做好2020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接收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按期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学习勤奋,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好的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在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全年级同专业名列前茅,主要课程成绩必须在优良以上。

3、普通类、单列类、双语类毕业生外语水平应达到CET-4级≧426分;民语言类毕业生外语课程成绩合格,汉语通过MHK三级甲。

4、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申请材料

1、《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下载。

2、《2020年接收免试攻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请考生登录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下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语言类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5、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2019年10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缴费后,填写志愿。

3、研究生处查看信息,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处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申请材料。

4、研究生处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5、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推免成功。

6、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学校在校内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得录取。

7、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8、如在2020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9、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393号研究生处,邮政编码830011;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6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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