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文台2017年接收高等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疆天文台具有博士培养点,硕士期间可申请硕转博。能取得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与天文台研招办直接联系推免接收事宜。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新疆天文台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8.符合新疆天文台报考专业要求。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招生网或新疆天文台网页查看新疆天文台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并同研招办或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也可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报名后,应直接向我台研招办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自愿提供的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一般应在2016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新疆天文台研招办(具体截止时间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三)初审:研招办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台网站中公布通过初审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人员名单、考核的具体地点、时间。
(四)考核和体检
1.我台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具体内容请参照《新疆天文台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中相关内容。
2.具体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3.考核以面试为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5.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 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在我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拟录取
1.我台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台网页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必须在2016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台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
3.录取层次、录取类型、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2016年10月25日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7.若已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最后未获得所在校推荐免试名额,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可报考我台第一志愿,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学制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联系部门:新疆天文台研招办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373/3838628(传真)
邮 箱:yjszsb@xao.ac.cn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 编: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