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注意事项
1. 复试人员必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具体名单以我校电话通知为准;
2. 复试时间及地点:12月22号(星期一)、藏大老校区研究生处会议室;
3. 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需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 复试内容:笔试与面试。笔试为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和专业考试(以2014年教育硕士招生简章参考书目为准)。面试主要侧重对考生的思想政 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5. 复试流程:
(1)12月22日9:30——10:00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12月22日10:10——11:00专业课面试;
(3)12月22日11:10——12:40政治理论笔试;
(4)12月22日15:30——17:30专业课笔试。
二、录取要求
1.学校严格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生违纪、替考及思想品德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未达到我校要求的,不予录取。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