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根据我国教育领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主要是为了加快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素质,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水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从1996年设置以来,培养单位达到了57所院校,覆盖了我国除海南、澳门、香港、台湾以外的各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招生对象涵盖了教育系统中具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管理人。专业设置包括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等17个专业方向。
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批准,青海师范大学被增列为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开始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三个方向招生,目前已经连续招收了四届教育硕士研究生。
最近,青海师范大学校长董家平为李清生等32名学生颁发了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全国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还向青海师范大学发来了贺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