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政策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全脱产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A类3.6万元/人•年,B类3万元/人•年,C类2.4万元/人•年)和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新生奖学金1.8万元/人•年,第二学年及以后A类1.8万元/人•年,B类1.2万元/人•年)。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天津理工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学习年限
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手续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预计将安排在2016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将安排在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将在天津理工大学校内进行,具体地点请查看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设置情况
1. 初试:初试科目均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采用笔试。详细考试科目设置情况查询“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复试: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
八、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报名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其他说明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生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学校,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2.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电话(传真):022-6021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