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科于1984年设立专业,1995年建系,2004年立院, 现有专职教师近4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6人,国外引进博士6人,国内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 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开大学、苏州大学等名校法学博士近20人。法学院在校各类学生含研究生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近200人。
法学院现有与经济学科联办的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多个法学硕士点,拥有天津市市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天津市市级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天津 市目前仅批了2家市级基地),财政部资助200万元的金融法重点实验室,天津市一级学会“天津市案例法学会”,是全国目前唯一同时拥有法学泰斗“江平奖学 金”和“高铭暄法学奖”的法学院。
一、招生性质与名额
全国统考类法律硕士研究生(实际考试日期已提前到2015年12月底),招生名额由天津财经大学在教育部下达指标内自主决定。本科为法学或非法学的应 届生和往届生均可报考,天津地区在职人员也可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报考(由于天津财经大学是6天工作制,因此学习时间可以基本不影响工作)。均没有工作年限 限制,均既有正式学历又有正式学位。就学期间,符合条件的,均可以获得“江平教学金”或“高铭暄法学奖”,应届学生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 家助学金。
本科主专业为法学、主学位为法学学位的法律硕士(法学)为2年学制,其他本科专业和本科学位者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为3年学制。均可延长一年毕业。
二、培养特色
1、方向特色:紧密依托学校财经类优质资源,充分发挥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科在法律经济学、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法、公司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刑法等方向上的特色,延续天津财大曾在全国司法考试中取得天津市所有高校通过率第一并在2014年天津市司法考试中有两名学生的考分位列天津市前10 名之优势,安排财经法类特色教学和特色培训。
2、师资特色:法学院除资深教授、教师外,还有国内外名校法学博士20余名,还聘请数十名公、检、法、司、律、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机构等单位领导干部作为兼职教授或法律硕士合作导师,为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便利。
3、课程特色:设置相当数量的财经特色课程和司法实务课程,如,法律实务英语、法务会计课程、金融法实务课程、法律谈判课程、证券法实务课程、企业法 律顾问实务课程、财税法实务课程、知识产权实务课程、模拟法庭课程、法律文书课程、案例分析课程、职业伦理课程。
4、教学特色:每位学生均有一位理论导师和一位实务导师。使用案例教学、实地观摩、现场实习、模拟法庭、诊所式法律教育等先进的教学方式,确保学生能学有所得。保证每名学生每年有若干次的实习或参观学习机会。
5、就业特色:天津滨海新区各单位和各大金融机构每年从天津财经大学大批需求毕业生,天津财经大学法科毕业生60-70%就业于著名金融机 构,10-20%就业于司法机构、政府机关或律师事务所,10-20%就业于著名公司,10%深造或出国。就业率一直100%并在天津市十几所高校中名列 前茅。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定向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定向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截至2015年9月1日),于2015年11月10日前在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一篇法学论文者,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但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学生、网络教育学生、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凡无本科学位者,应于2015年11月10日前在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一篇法学论文,方可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特别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述(一)至(六)项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八)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特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前述(一)至(六)项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和初试(笔试)考试时间
2015年9月20-30日为应届生网络预报名阶段,2015年10月10日-31日为所有考生的网络正式报名阶段。所有考生均应在教育部指定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进行网上预约报 名。2015年11月9日-14日,所有考生均应在当地有资质的研招办或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指定地点,持网络预报名号、预报名表及有关的身份证、学历学 位证、英语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在现场报名确认、缴费并照相。2015年12月14日起可以网络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26、27日在教育部规定 的时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五、初试(笔试)考试内容与要求
1、英语(一)。总分为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全国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2、思想政治理论。总分为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全国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3、专业基础。包含民法和刑法基础内容,全国统一出题和阅卷,总分为150分,全国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4、专业综合。包含宪法、法理和中国法制史基础内容,全国统一出题和阅卷,总分为150分,全国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要进入天津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必须达到或超过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控制线(指总分和各单科均应达到或超过)。
六、考试大纲与教材
英语为英语(一),指定大纲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英语(一)考试大纲(2016年版)》。
政治为全国统一考试,指定大纲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思想政治考试大纲(2016年版)》。
专业课全国统一出题统一考试,参考教材为: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版。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版。
七、学费
非定向培养(即转档案、参加分配派遣的)每年学费1万元,定向培养(即不转档案,不参加分配派遣的)每年学费1.6万元。本科主学位为法学学位的,两 年学制;本科主学位为非法学学位的,三年学制。超过学制时间毕业的,应按照学校规定另行缴纳学费及学位申请费。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授予教育部统一认可、全国通用的法律硕士学历毕业证书及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法律硕士公用咨询邮箱:fashuo1616@126.com (凡邮件咨询必有回复)
法律硕士中心地址:天津财经大学I座207室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 022-88186389
天津财经大学查号台:022-8818
相关网页:http://jm.tj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