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市教育两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精神,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研究生招生复试平稳有序,结合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校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兼顾,精准实施,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校复试工作坚持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又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创新招生办法,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指导下组织招生复试工作。
(二)研究生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检查组,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四)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一般应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小组设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另设一名协调员,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设备运行保障及复试前考生身份核查。
(五)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有关人员必须主动报告,并回避。
(六)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和协调,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考生身份的审查。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二)考生学籍学历、学位及本科期间成绩单的审查。
应届考生核查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往届考生核查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本科期间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盖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聋人工学院“面向听障学生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听障)。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审查
考生需提交《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审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
拟录取的研究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复试分数线
(一)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近期将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理工类学科:总分不低于200分;
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20分;
其他学科:总分不低于300分。
(三)面向听障学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电子信息:总分不低于200分;
艺术:总分不低于320分。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时间
5月11日-5月30日,各学院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
5月20日-6月30日,各学院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请查询各学院复试细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分。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满分为30分。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科研潜质等,满分为60分。其中报考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考生考核内容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四)其他说明
1.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原则,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面向听障学生计划不限复试差额比例。
2.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3.“面向听障学生计划”复试内容以聋人工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为准。
(五)学院复试细则公开
各学院在此方案基础上,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一律无效。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近期将陆续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管理类联考总成绩=初试成绩/3*0.7+复试成绩*0.3
七、调剂工作
学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
八、录取及公示
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 http://yjs.tjut.edu.cn/index.htm
举报电子邮箱:jyjs@tjut.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2-60215566
受理举报部门: 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