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剂录取的规定:
1、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和参加单考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寄到其他招生单位。
2、相同、相近专业可调剂录取,但考生必须符合拟调剂录取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且业务课考试科目(应试的统考业务课试题种类必须与拟调剂
专业使用的统考试题种类一致)。个别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需报所在省(区、市)招办审批。
3、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试科目和要求与其他学科专业区别较大,所以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联考考生不得转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
他学科专业的单考考生、统考上线考生也不得转至这两个专业录取。录取人数由各校在本单位招生总规模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