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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根据教育部2006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按照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如下调整:

专业 

复试分数线 

调整后统考生招生规模 

统考
公费 

统考
自费 

参加复试人数 

单科(一) 

单科(二) 

总分 

世界经济 

56 

84 

340 

7 

3 

4 

3 

国民经济学 

56 

84 

340 

6 

1 

5 

1 

区域经济学 

56 

84 

340 

6 

3 

3 

3 

财政学 

56 

84 

340 

15 

13 

2 

17 

金融学 

56 

84 

349 

54 

29 

25 

68 

产业经济学 

56 

84 

340 

7 

3 

4 

3 

国际贸易学 

56 

84 

340 

30 

26 

4 

35 

劳动经济学 

56 

84 

340 

6 

5 

1 

6 

统计学 

56 

84 

340 

8 

7 

1 

8 

数量经济学 

56 

84 

340 

8 

3 

5 

3 

经济法 

55 

83 

340 

19 

16 

3 

21 

英语语言文学 

57 

86 

350 

13 

11 

2 

15 

管理科学与工程 

54 

81 

340 

13 

9 

4 

10 

会计学 

54 

81 

363 

65 

35 

30 

82 

企业管理 

54 

81 

340 

13 

11 

2 

15 

技术经济及管理 

54 

81 

340 

4 

0 

4 

0 

社会保障 

54 

81 

340 

10 

8 

2 

11 

合计 

  

  

  

284 

183 

101 

301 

  此外推荐免试生66人,单考生10人,MBA计划招生 50人。

  1. 根据教育部《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我校采取以下差额复试:若本专业上线人数未超过调整后统考生招生规模数,则按照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若本各专业上线人数超过调整后统考生招生规模数,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按125%比例进行复试。

  2. 由于今年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较多,超过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我校正积极向天津市考试院申请扩招名额。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也可自愿申请参加我校复试。

  3.有关复试的相关规定参阅《天津财经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其中复试合格成绩为180分。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录取方法:复试后,按照复试合格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总成绩(满分800分)=初始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5.与录取有关的情况说明:

  ①已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各专业公费名额指标内的,按原专业录取为公费生。

  ②已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各专业公费名额指标以外的,按原专业录取为自费生。

  ③复试成绩合格,排名超出各专业调整后招生规模数的考生,如其他相近专业有空缺名额,则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这些专业,按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分别以总成绩进行排名调剂。所调专业,考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英语语言文学、法学及社会保障专业不能调到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之下的专业。合格考生最多只能进行一次校内调剂,且均为自费生。

  ④复试成绩合格,但未实现校内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或等待扩招名额。

  6.对于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且成绩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考生,也欢迎参加我校的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我校有扩招名额情况下,择优录取。

  7.根据我校得到的扩招指标数,统筹安排复试合格考生择优录取。

  8.扩招的名额均为自费生源,且录取专业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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