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功底,能服务于国家战略,满足特殊需求,能独立开展相关领域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类型
本专项列入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海南大学)专项计划。
原则上以本简章发布后我校博士报名系统新增生源为有效生源,采取“申请-审核”制招生。有效生源不足时根据两校以及合作导师意愿等情况招收调剂。
三、招生方向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代码) |
天津大学 导师 |
海南大学 合作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智能与计算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
薛霄 |
谢夏 |
1.服务计算 2.群体智能 3.计算实验 |
1 |
李文信 |
刘华中 |
1.云计算 2.数据中心网络 |
1 |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光学工程 (080300) |
胡明列 |
邹华 |
1.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2.发光材料与器件 3.新型高功率飞秒激光技术 |
1 |
理学院 |
化学 (070300) |
张立兵 |
王小红 |
1.电分析化学及生物传感 2.DNA纳米探针的构建及分析检测应用 |
1 |
数学学院 |
数学(070100) |
韩忠杰 |
郑福 |
1.分布参数系统控制理论 |
1 |
注:报考导师应选择上表中天津大学导师,选择其他导师的报考无效。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每年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年)。奖助学金参照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相关奖助体系执行。采用双导师制,课程学习主要在天津大学进行,学术研究地点根据导师实际需要在天津大学或海南大学进行。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4日
流程: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中的“统考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专项计划”选择“联合培养(海南大学)”,未选择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无效;报考导师应选择本简章第三部分中所列天津大学导师,报考其他导师的无效;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 。
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申请材料为附件清单中2-10项,总大小为不超过20M的PDF文件,封面采用《天津大学与海南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模板》(点击此处下载)。(PDF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导师组于4月30日前,集中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基于报考资格、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以及培养潜质等多方面,综合确定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名单,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届时可查询报名系统,“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后可参与后续现场确认和考核。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拟定于2023年5月中上旬携带申请材料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两校研究生招生网或联系报考学院)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与海南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模板》(点击此处下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装订。
七、考核环节
时间:2023年5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海南大学(如有变化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70%。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赋分 |
专业基础测试(基本情况及前期成果介绍)(100分) |
口头及PPT表达能力 |
15 |
硕士论文工作情况 |
30 |
|
发表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 |
35 |
|
综合素质 |
20 |
|
专业综合测试(学术报告或论文)(100分) |
学术报告的意义 |
20 |
内容新颖性及难度 |
40 |
|
成果的学术价值及学术潜力等情况 |
40 |
|
综合能力测试(对博士选题的科研计划报告)(100分)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40 |
选题意义及创新点 |
30 |
|
技术路线 |
15 |
|
预期目标 |
15 |
|
外语综合水平测试(以口语交流为主)(100分) |
语音语调和基本语法 |
30 |
专业领域的交流能力 |
35 |
|
交叉领域表达能力 |
25 |
|
综合表现 |
10 |
说明:
1.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学院确定考核项目,按考核项目准备好PPT演示文件。
2.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或进行动手能力测试。
八、录取办法
1.未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未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单科分数线: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即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总原则开展录取工作。遵循报考导师志愿优先,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录取。拟录取结果将公示10个工作日。
4.调剂原则:考虑到每名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若导师无合适生源报考,可在相近报考研究方向范围内调剂;若导师既无合适生源,又无法调剂生源时,该研究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九、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如有)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十、毕业及学位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
十一、监督机制
成立两校联合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名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其它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2.本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
3.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会及时在天大研招办网站或报考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考核时间和形式如有调整,请关注两校研招网或个人邮箱等,保持与报考学院的联系。
5.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相关报考学院的招生办法。
十三、联系方式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27401195
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使用)
联系人:陈老师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70228
电话:0898-66256637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申请材料清单
1.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后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个人职业发展计划(2000字左右);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10.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请查阅“天津大学研招网”《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
11.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模板请查阅“天津大学研招网”《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2);
12. PPT汇报材料(汇报提纲:科研与学习工作经历,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参加的学术会议及科研实践活动,介绍硕士学位论文重点内容,对今后学习、科研的构思等。汇报时长: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