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向本校选拔2020级、2021级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经过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复后,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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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拟录取学院以及学校反映。学校受理电话:022-27401195;学校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注:
1.上述考生均无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2.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不予受理。
3.公示期间以及公示结束后学校还将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予拟录取。学校复核后还将上报教育部录取系统,由系统进行校验,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系统校验的不予录取。
天津大学研招办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