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740名(包括提前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而定。
三、学制:3年
四、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没有硕士学位)报考的人员,应能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并提供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在全国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招生录取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3、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协议书并交纳培养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生户口按照自愿迁移原则)
六、报名时间:
2007年开始每年只招收一次博士研究生,博士生招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下旬~3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报名方式及手续:
2007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证明;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我校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考试时间:2007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07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九、考试地点:在天津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待定。
十、考试内容:
1、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细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专业不低于5学分的硕士学位课两门。
2、初试结束后还需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
十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十二、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的考生由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考生按照协议执行
十三、其它说明:
1、我校每位博士生导师一般每年可从公开招考的考生中录取1~2名计划内博士生。
2、考生报名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材料,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入学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4、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7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考试科目“339仿古建筑设计、340建筑设计、341城市规划与设计”为全天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须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全天设计科目安排在第二天考试。
6、有关我校各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详细介绍或其它信息请登陆我校有关学院网页查询。
7、网址: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http://gs.tju.edu.cn/yzb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