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个别专业考生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拟录取或自愿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学校录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拟录取情况,结合各复试组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现将复试拟录取结果、顺延补录取、名额调整后补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电话:022-83336930(研招办)。
调剂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到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复试拟录取结果及补录取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