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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说明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3-06-03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及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确定原则及复试名单如下:

1.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1分,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51分。

2.为保证公平公正,计算考生总分和考生报考专业一区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总分-报考专业一区国家线总分)/报考专业一区国家线总分。

3.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6人(其中4个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要求须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根据下达的分省名额及计划执行的具体要求,按照考生总分和考生报考专业一区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依据以上原则,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如下:

 

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领域)

初试

总分

初试专业国家线

相对偏差

定向

地区

民族

 

100653006202137

自然地理学

321

279

0.1505

云南

彝族

 

100653013202179

应用心理

388

350

0.1086

广西

瑶族

 

100653014102197

中共党史

353

326

0.0828

广西

壮族

 

100653014002137

学科教学(地理)

369

350

0.0543

甘肃

回族

 

100653013702186

学科教学(地理)

360

350

0.0286

云南

白族

 

100653013602172

中国史

337

336

0.0030

贵州

彝族

 

100653014102172

应用心理

347

350

-0.0086

甘肃

土族

 

100653014302114

应用心理

344

350

-0.0171

新疆

哈萨克族

 

100653001802171

学科教学(化学)

338

350

-0.0343

贵州

布依族

 

100653001402133

学科教学(思政)

336

350

-0.0400

新疆

哈萨克族

 

100653014202158

金融

331

346

-0.0434

新疆

维吾尔族

 

100653003502192

图书情报

176

198

-0.1111

新疆

维吾尔族

4.若以上考生出现复试不合格而不能录取或其他不能录取的情况,依据第3条原则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入复试。

二、调剂

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尚有4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拟接收调剂考生。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调剂人数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1

化学学院

085602

化学工程

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1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

1

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专业与上述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调剂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请在调剂系统开放(4月6日0时)后及时填报。

 

三、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请关注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协议签订

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为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入学可否迁转户口,按照录取当年天津市户籍政策规定执行。定向协议书签好后必须在4月23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

(二)就业管理

1.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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