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及外语听说能力,选拔优秀合格考生。
1.复试工作由各院、部、系、所、中心教学办负责与相关科室(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原则上以各科室(教研室)为单位。复试组由导师及本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人(或3人以上)组成。
复试在二级(或三级)学科范围内组织。
2.200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和英语口语两部分。专业为笔试(其中内科、外科专业按三级学科命题),按百分制评分。笔试时间为1小时。
(1)试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基本要求,一般应使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中等水平学生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并留有一定检查时间。
(2)考虑到不同生源考生对试题的适应程度,可以有部分难度相等,但内容不同的试题供不同生源考生选择。
(3)专业试题题型为简答题和问答题,比例各占50%.
4.英语口语成绩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优,B为良,C为及格,D为不及格)。口试时间为半小时,评价标准如下:
评分等级 | 评价标准 |
A | 能用英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
B | 能用英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
C | 能用英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
D | 具有基本口语表达能力 |
5.复试后,请导师将试卷连同复试纪录单密封后由考生送交研招办。
6.对于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本专业有工作经历的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可以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请临床医学各专业导师在复试纪录单上注明是否计划培养该生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M.M.)研究生或科学学位硕士(M.M.S)研究生。考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最后决定该生学位培养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