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草案)》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况,规定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14分。
2.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 10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
公共英语 3
专业外语 1
专业课 3
(2)专业必修课 4
计算机高级使用软件 2
临床医学进展 2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草案)》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况,规定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14分。
2.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 10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
公共英语 3
专业外语 1
专业课 3
(2)专业必修课 4
计算机高级使用软件 2
临床医学进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