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1.科学硕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34分左右。
2.学位课程(21分)
(1)公共必修课 19
自然辩证法 3
科学社会主义 2
公共英语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3
卫生统计学 3
医学科研方法 1.5
医学文献检索 1.5
专业外语(由各专业组织,可以采用自学和辅导的形式) 1
(2)专业课 2
3.非学位课程(13分)
研究生的选修课程,采用统一授课方式学习。各专业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