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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4-08-30

 为提高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选拔创新人才,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4〕7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校研发[201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录取过程中,要依据考生初试、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及导师评价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全体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院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2.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保证复试质量;3.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4.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复试工作的安排与要求

1.2014.3.27日 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院招生处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 3.28-3.3日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有关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安排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5. 3.31日 学院组织上线考生复试(笔试、面试);

6.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校医院体检;

 备注: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它证件,在面试前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审验和登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形式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导师评价三部分。复试中笔试、面试及导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学院笔试试卷为闭卷,学院组织教授集体出题,集体阅卷;遵循出题和阅卷教授相分离原则。为保证笔试严肃和公正性,在笔试考试过程中,凡发现替考、夹带、抄袭等作弊现象,直接取消该考生复试的面试资格。

时间:2014年3月31(周一)上午9:30–11:30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603会议室

考试内容:经济、管理类综合

    备注:考生需携带博士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提前30分钟到学院603会议室,抽签决定下午面试顺序。

2.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实践能力、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重点考核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关发表论文原件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参加面试环节)。

备注:学生需做8-10分钟PPT汇报,介绍硕士期间的主要研究工作和学术成果、预期的博士研究设想)。面试采用实名制,实行评委票决制,并以评委平均分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4年3月31(周一)下午14:30分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601会议室

3.导师评价

导师根据考生以往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工作业绩情况、结合专家推荐意见及导师本人对考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考生录取时,学院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按照学校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指标,结合报考志愿,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和导师评价三部分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考生成绩计算及排序

(1)学科点排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完成笔试、面试后即进行学科点排序,排序结果作为考生调剂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学科点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

学科点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30%+(笔试成绩+面试平均成绩)/2×70%

(2)导师名下排序:学科点排序的考生,在报考导师名下再次排序,由导师根据学校要求及招生配置指标数,按照考生在报考导师名下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导师名下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

导师名下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40%+导师评价成绩×30%

2.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从初试、复试均合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选拔,并按学科点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考生应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进行调剂,且基础考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调剂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报考导师(调出导师)和接收导师(调入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

3.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复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录取。

六、其他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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