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负责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负责向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组长: 刘同先教授
成员:吕振武书记 冯纪年教授 吴云锋教授 康振生教授 花保祯教授 马志卿副教授
秘书:陈 丽 王 旭
二、招生计划
2014年学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2014年招生简章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各专业2013年9月份已经接收的硕士、硕博连读推免生占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三、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在复试中的笔试部分须有科研实验试题,面试过程中,有实验条件的招生单位,须在实验室考核学生实验操作技能。
四、复试程序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统一管理,由各个复试点具体负责实施。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设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农药学3个复试点,植物病理学复试点负责植物病理学专业和有害生物生态调控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复试点负责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植保资源利用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农药学复试点负责农药学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 复试名单以各复试点提供的复试名单为准,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为录取人数的120%-200%之间,具体复试比由复试点根据生源状况确定。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同等对待。
3. 3月31日前由复试点电话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到学院参加复试。
4. 4月1日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第一志愿考生在学院办公室(北校区6号楼2层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往届生在研究生院招生处(南校区3号楼2层3208)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在3月31—4月8日期间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前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中心医院(水保所对面)进行体检;
5.4月2日上午由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和心理健康测试。
6. 4月2日下午-4月4日由各个复试点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文件精神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结果、招生指标数等进行择优录取,并在复试点内公示公布录取结果。
7. 专业课程笔试命题、阅卷和监考工作由各个复试点负责安排,复试科目以2014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复试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外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专业课程笔试和复试小组面试四个部分组成。
1.外语听力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外语系派1名老师协助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心理测试
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协助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3.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笔试部分须有科研实验试题,由学科点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5.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有实验条件的招生单位,须在实验室考核学生实验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体检
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组织复试考生3月31日-4月8日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中心医院(水保所对面)进行体检,体检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及时交到总检处,医院将汇总体检结论统一交研究院。
七、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在职研究生和非在职硕士生两种。
(二) 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2.对拟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填写培养协议书,方可录取。
3.每位导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含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4.为了加大对优秀生源的选拔力度,各专业录取生源中来自 “211工程”、 “985工程”和研究生院单位的考生比例应不低于本专业录取考生的54%;录取生源中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者不低于本专业录取考生的71%。低于此标准,学校减少学院招生指标数,学院依次减少学科点招生指标数。
5. 2014年在硕士招生简章中的所有导师可在相应专业招生。
6.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总分)×5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3.0+复试听力成绩×0.5]×50%
备注: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
① 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② 体检不合格者。
七、复试监督制度
1、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举报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监督电话:029-87080151(87080152)(学校);
029-87092719(87091264)(学院);
2. 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对复试及录取信息及时公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无论是考生、教职员工或者社会人员所举报或者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使复试、录取各项工作透明化。
3.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导师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复试录取政策,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4、在复试录取结果未公布之前,研究生导师不得向考生随意承诺录取与否,抵制不正之风,保证录取质量。
八、提交材料
4月5日前各复试点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提交材料清单”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办公室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学院为调剂考生开具“待录取证明”并督促考生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处办理待录取手续,同时通知考生办理入学考试试卷调入手续。
4月6-8日学院汇总各复试点复试拟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
附:
植物保护学院
2014年3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