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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4-08-27

 

各学科点:

为了做好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院成立了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以学科点为单位组织复试工作。请各学科点结合研究生院招生处《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4〕7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58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刘同先教授

成员:吕振武书记  冯纪年教授  吴云锋教授   康振生教授  张雅林教授   张兴教授  花保祯教授   

秘书: 陈 丽  王 旭

二、复试程序

1.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统一管理,由各复试点具体负责实施。设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农药学三个复试点。植物病理学复试点负责报考植物病理学专业和有害生物生态调控专业博士生的复试,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复试点负责报考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生的复试,农药学专业复试点负责报考农药学专业博士生的复试。

2.以研究生院招生处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准,3月28日由学院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3月31日-4月1日由各个复试点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 (校研发〔2010〕58号)文件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3. 各复试点成立至少5名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60%)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点的复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导师必须为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

4.各复试点在3月28日上午将复试时间、地点和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命题、阅卷和监考工作由各个复试点负责安排。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复试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58号)文件执行。

四、录取标准与方式

招生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复试点根据配置的招生指标数,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公开招考总成绩计算办法:

学科点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70%

导师名下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40%+导师评价成绩×30%

1.复试中笔试、面试及导师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提前攻博和2012级硕博连读转博生占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4.各学科点严格按照《2014年植保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中配置的指标招生,导师及学科点超出配置指标录取时需附研究生院招生处《特招批复》。

5.凡未完成当年招生指标名额,由学院统一收回另行分配,以保证学院招生计划的完成。

6.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从初试、复试均合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选拔,并按学科点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考生应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进行调剂,且基础考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调剂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报考导师(调出导师)和接收导师(调入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

五、其他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植物保护学院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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