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我校继续推荐选拔优秀应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请各学院(部)按照《关于印发<西安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西理研〔2012〕10号)文件的要求(申请、受理时间以本通知具体安排为准),认真做好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以国家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入学、具有培养潜质的全日制学术型应届硕士研究生。
3、已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较高(国家外语四级必须通过,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者或具有外语相当水平的其他证明者优先推荐);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已完成,研究成果突出(有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4、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须有定向、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规定。
二、推荐选拔基本流程
1、6月3日-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应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修完所有课程且成绩必须及格,加盖学院(部)公章)、外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导师、学科推荐,报本学院(部)研究生秘书汇总、整理。
2、6月13日-14日,学院(部)领导及相关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本院(部)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具体实施细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认真做好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工作(附件3)。
3、6月14日-20日,各学院(部)将考核小组考核后拟推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所在学院(部)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部)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以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附件4,名单格式请不要随意调整)于2013年6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4、研究生院审批后,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学院(部),以便拟推荐学生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有关政策的说明
1、我校每年仅受理一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2013年6月24日后不再受理2014年“硕博连读”相关申请。在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尚未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对已经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人选仅限为我校2011年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占本学院(部)2014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每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不得超过3名(思政部除外),申请者原则上应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覆盖下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仍然要进行硕士研究生正常的毕业答辩手续,不能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研究生,其“硕博连读”资格将予以取消。
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之日在各学院(部)履行正常的研究生报到、注册手续(相关手续参见我校《2013年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的要求),并纳入学院(部)博士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根据导师的要求,如“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进入博士研究生实际学习阶段,可依据《关于印发<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西理研〔2012〕18号)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
5、“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2013年11月到研招办履行正常的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手续,并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参见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各博士培养学院(部)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招生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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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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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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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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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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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60262蒋老师(曲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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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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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2427张老师、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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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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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66375何老师(曲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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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土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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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2189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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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机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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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2778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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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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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2780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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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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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2994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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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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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60215王老师(曲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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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校研招办029-82312416。
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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