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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安排意见

陕西师范大学 /2014-08-23

 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推进我校硕博连读生(以下简称直博生)选拔、录取改革,在继续施行《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录取、培养与管理的试行办法》(20084月修订)基础上,对我校2014年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直博生推荐限额及所占指标问题

1.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选拔、推荐并经学校审批确定为直博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学校下达给该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的50%

2.学校制订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时不再单列直博生指标,所批准的直博生名额占用所在单位计划指标。

 二、选拔对象

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在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

三、选拔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2.较好地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且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处于前25%内,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50分以上)或研究生学位英语成绩在70分以上。

3.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4. 其他高水平大学(限“985”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其他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确属特别优秀,可向我校有关单位提出硕博连读申请。拟接收单位及导师应加强考核,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外校直博生候选人在原学校继续学习至硕士毕业并获得学位证书,此期间应享受的直博生待遇待其正式进入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后一并兑现。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519日—26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提出申请,由博士生导师及导师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是否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见《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申请表》P3)。

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申请表》交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审查。

2527日—63

学院审核选拔:学院(中心)依据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及学科建设规划等实际情况,统筹研究确定本单位拟选拔、推荐的直博生人选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各学院(中心)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选拔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选拔小组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对拟接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进行资格审核。

【对导师的要求】:

接收直博生的导师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岗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已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目录,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511日后出生);

2)拟接收直博生的导师有在研高层次科研项目(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全国优博论文(含提名论文)、省级优博论文导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上年度首次上岗的博士生导师不安排接收直博生。

【对研究生的考评】:

选拔小组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填写推荐名单(排序)和意见,并面向本学院(中心)公示3天。

选拔小组推荐的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64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需报送如下材料:

1)2014年硕博连读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需交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4);

2)《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一式2份(需交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2);

3)《陕西师范大学申请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2份(两位专家各一份)(见附件3);

4)英语成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研究生秘书审核原件并签字盖章);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秘书审核原件并签字盖章);

6)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研究生秘书审核原件并认定成果等级)。

3. 6月5—9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院依据学校文件要求,对各学院(中心)推荐的直博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未达到条件要求者不予审核通过;同时对拟接收直博生的导师情况、招生单位推荐人数进行审核。

4. 6月10—14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拟确定的直博生名单。

5. 6月15—16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直博生名单。

五、其它说明

1.硕士期间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单位同意推荐方可申请。

2.硕博连读学制为5-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直博生申请硕士学位的按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程序进行,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博返硕。

3.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须承担《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所规定的2的培养资助费(直博生经过考核作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缴纳)。

4.对确定为直博生候选人的硕士研究生,在硕士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即确定直博生资格半年后)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质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正式开始博士生学习阶段;未通过者可按程序完成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并申请硕士学位,其所占博士生指标返回拟接收学院,用于录取当年报考考生。

六、本规定是对《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录取、培养与管理的试行办法》的补充,两者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制度管理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

4.2014年硕博连读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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