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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1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初录通知

西安理工大学 /2014-08-26

 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各位考生:

我校201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初录工作已经结束,请初试、复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于近日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初录通知书”、“人事档案商调函”、“政审表(可网上下载)”等材料,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根据陕西省招办关于2013年博士录取检查的新要求,为了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部分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春季、秋季)须提供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追加报考认证材料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网站发布的《关于201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学籍、学位认证的紧急通知》。
请考生积极认证并与我校进行联系;因考生无故不配合学籍、学位认证工作,对录取、入学资格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各考生按照“初录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学费缴纳手续。
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缴纳学费,请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学费汇往我校或到校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交费(可刷卡交费,免收手续费。拟到财务处缴费的考生请在2013年6月3日-14日前往交费,建议提前与财务处预约,预约电话029-82312607、82312259),学费逾期不交者,我校有权利对考生的初录资格进行处理。
 
3、请各考生持“人事档案商调函”、“政审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政审、调取人事档案手续。
(1)所有初录考生应提交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
(2)非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的人事档案请于6月14日前寄(送)往我校研招办,2013年6月份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可推迟至7月19日前寄(送)。人事档案不到学校者,不能享受非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学费减免以及奖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优惠政策。
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不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未经我校同意私自寄(送)往我校的人事档案,我校有权利拒绝接收;人事档案即使被接收,学校也不再对学生的学费以及奖助学金政策进行调整。
 
4、所有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于2013年6月14日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书(A4版,双面打印)》或《自筹学费研究生培养协议书(A4版,双面打印)》。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合同书”或“协议书”的手续办理,无故不签署“合同书”或“协议书”的考生,我校有权利对其初录资格进行处理。
 
5、各项手续办理齐全的考生,请注意6月下旬我校寄发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并按照《201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的要求于2013年8月23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请提前准备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其他手续的办理。赴校报到期间,请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及疾病预防。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请于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前一周自行下载《延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申请表》,按照延期报到的要求履行书面申请手续,以免造成取消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等不必要的损失。
 
6、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咨询我校研招办029-82312416(Fax)、82312406或与相关学院(部)研究生秘书联系。
 
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3年6月3日
 
 
附1: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开户账号:61130103601014900338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分行东开发区支行
学费确认电话:029-82312607、82312259(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
注:汇款请在备注栏注明:2013年春季博士学费、姓名、录取学院、专业等信息。直接在交通银行使用“现金解款单”交款的考生,请将“现金解款单”原件送至我校财务处,否则无法确认学费,财务处学费显示仍为欠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单存根传真至我校研招办,以便查对(029-82312416)。
附2:人事档案、政审材料邮寄
通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12416(Fax)  82312406
 
 
附3:各博士培养学院(部)专职研究生秘书联系电话
招生学院(部)代码
招生学院(部)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所在校区
00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029-62660262
蒋老师
曲江校区
003
理学院
029-82066375
何老师
曲江校区
004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029-82312778
孙老师
金花校区
0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994
彭老师
金花校区
006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29-82312427
张老师、于老师
金花校区
00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29-82312189
赵老师
金花校区
009
水利水电学院
029-82312780
魏老师、马老师
金花校区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9-62660215
王老师
曲江校区
 
 
附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入学报到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新生,必须持县(含)以上单位党委出具的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我校党委组织部。由陕西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本人持介绍信到学校报到后再转组织关系);由陕西省内单位转入我校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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