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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招生计划

  2006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200名(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2006年的9月1日);②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③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在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⑤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专科学习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含推免生)必须在10月10日到10月31日每天8:00-23:00时间内登陆www.chinayz.edu.cn(教育网)或www.chinya.com.cn(公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在11月10日-14日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交费、照相后才算有效。

  2、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在职人员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凭报名号到各报考点交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参加单独命题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还须持简章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4、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参加单独命题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除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06年1月14、15日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五、录取

  1、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单科分数线和总分线以及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按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2、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3、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政治审查、体检和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其它

  1、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前不要随意更改。准考考生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一切函、电务必注明准考证编号。

  2、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档案暂时由长安大学保管的往届毕业生在网报时档案所在单位要填写到档案所在的学院,以便录取时招生办向所在学院调档。

  3、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带“★”的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学科。

  4、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咨询导师、参考书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究生部主页:http://202.117.64.78

  研招办E-mail信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5259046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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