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复试的顺利进行,成立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督查小组。校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是对各学院复试工作巡查、监督,若发现复试舞弊及其他违纪现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下设复试工作办公室。校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1、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学川
副组长:蒲永平
成 员: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复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蒲永平
成 员:吴鲁阳 李成龙
2、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王东
成 员:贾晓霞 靳 凯 宋 平 刘冉夏
3、各学院须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办法及细则,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各学院复试办法及细则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复试前应在各学院网站对外正式公布。
二、博士招生原则
1、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含硕博连读)。
2、优先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硕博连读考生及“申请-考核”考生。
3、普通招考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4、不得转导师调剂,以初试报名信息为准。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英语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要求。
2、所有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或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的综合面试。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体检
1、复试前由研究生院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当天,考生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持体检表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复试小组,每小组5-7人,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教授以及能进行外语测试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由研究生秘书记录和汇总成绩。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察考生英语听、说、阅读能力。
2、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与导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和导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的原则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自定。
3、总成绩汇总:各学院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成绩分两队,由院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录取基本办法
复试小组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拟录取名单分两队,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电子信箱:jwb@sust.edu.cn
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