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博士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专家委员会会议精神,2017年“1023”计划(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一带一路”计划(“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战略对接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采取项目申报制,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有意申报以上两类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导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申报简表》,并于5月22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招生指标如下:
招生单位 | 招生专业 | 招生指标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1 |
国际商学院 | 国民经济学 | 1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原理 | 1 |
教育技术学 | 1 | |
历史文化学院 | 中国史 | 1 |
旅游与环境学院 | 人文地理 | 1 |
宗教研究中心 | 宗教学 | 1 |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世界史 | 2 |
外国语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1 |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4 |
美术学院 | 艺术文化史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文艺与文化传播 | 1 |
文学院 | 中国古代文学 | 1 |
合计 | 17 |
附:陕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申报简表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