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和我所实际,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经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发布本招生复试办法。
一、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研究生主管所领导
组 员:纪委书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其职责是: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决策工作中重大事项,批准2024年研究生复试办法,指导复试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出现的问题,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和批准。
(二)复试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人力资源处处长
副主任:人力资源处副处长
组 员:研究生教育主管、纪检人员
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工作,负责复试成绩的整理、统计;纪检人员负责受理及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的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专业知识考试、英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从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各级各类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专家中产生,根据保密要求,专家组成员在复试前一天随机选取,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工作职责:负责复试科目的出题和评阅,根据考核办法对参加复试人员给出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资料审核的评分和评价意见。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调剂、复试、录取和报送资料等日常事务的办理。
三、调剂及复试管理办法
(一)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结合我所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专业生源情况,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初试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280 |
45 |
70 |
(二)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学科及类别要求
1.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研究院的调剂要求进行。根据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在工学(08)目录下调剂,优先考虑以下几个专业方向: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武器系统与工程、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电子信息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
2.统考科目中应有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业务课二的科目应符合我所专业要求,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应届毕业生比对学籍核验结果)。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其它材料等,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办法
1.复试中应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对考生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比例按国家要求不少于120%录取。
3.复试的内容(总分为100分)
(1)专业课测试(笔试,25分),时间为60分钟。
复试科目: 《火工品设计原理》或《电子测量技术基础》;
(2)英语测试(10分),时间为30分钟。
(3)英语听说测试(5分),在综合面试时进行。
(4)综合面试(60分)。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以及对党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知识掌握情况、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还对考生的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由学科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现场评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五)复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试试题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密封试卷和保存试卷,应确保试题试卷的安全。
2.对复试小组和办公室人员进行复试录取政策的培训,落实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优秀人才。
3.二志愿复试时间在调剂系统4月8日开通后,确定复试人数,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时,以实际生源数组织复试,最终复试人员以调剂平台具体通知为准。
4.复试成绩为各科(项)目测试分数的总和。复试结束后由招生办工作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5.体检。考生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提供相关体检报告。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取考生有关政审材料,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和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的审查。
7.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录取计划。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现实表现、统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本科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兴趣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经学科复试小组评议,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遵循以下原则:
1.由于从事火工品行业的特殊性,凡体检不合格者,单项否决,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和现实表现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3.经核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以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必须与所签订《非定向录取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及有关统计表和资料。并填写《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做好复试过程相关资料的保存。
五、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25日前,成立组织机构,拟定复试、调剂、录取办法,4月8日前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发布调剂复试录取管理办法,按研招网开通时间及时公布缺额信息。
(二)准备试卷,成立学科复试小组。
(三)调剂系统开通后,选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
(四)根据学科发展需要,4月30日前,一次选定或根据招生情况分批次进行调剂和复试面试等工作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组织拟录取考生签订《非定向培养录取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五)5月底前,对拟录取的考生调取考生有关政审材料,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和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的审查等。
(六)按要求时间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录取库和统计表。
(七)6月底前,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考生咨询电话:02985333327、0298533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