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2023年陕招办及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和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坚持完善复试办法,规范复试工作程序,提高复试质量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强化信息公开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到位。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复试现场巡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和批准。
(二)学科复试小组
其职责是: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的出题和评阅,负责组织考生的综合面试,并提出拟录取名单的建议意见。
(三)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其职责是: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及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的情况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调剂、复试、录取和报送资料等日常事务的办理。
三、调剂及复试管理办法
(一)考生进入调剂及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所生源情况,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初试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280 |
35 |
53 |
(二)考生进入调剂及复试的学科及类别要求
1.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调剂要求进行。根据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在工学(08)目录下调剂,优先考虑以下几个专业: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特种能源与烟火技术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电子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2.统考科目中应有数学一、数学二,英语一、英语二,业务课二的科目应符合我所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应届毕业生比对学籍核验结果),与以上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资格审查
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其它材料等,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办法
1.复试中应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即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差额录取。
3.复试的内容(总分为100分)
(1)专业课测试(笔试,25分),时间为60分钟。
复试科目: 《火工品设计原理》、《电子测量技术基础》;
(2)英语测试(10分),时间为30分钟。
(3)英语听说测试(5分),在面试时进行。
(4)综合面试(60分)。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知识掌握情况、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对党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学习情况,同时还对考生的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由学科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
(五)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试试题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密封试卷和保存试卷,应确保试题试卷的安全。
2.对学科复试小组和办公室人员进行复试录取政策的培训,落实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优秀人才。
3.一志愿复试的时间安排在4月15日前,二志愿复试时间在4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4.复试成绩为各科(项)目测试分数的总和。复试结束后由招生办工作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5.体检。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研招办将统一组织体检。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入学前,研招办还将对体检结果进行复查。
6.调取考生有关政审材料,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和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的审查。
7.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5%,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录取计划。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二)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现实表现、统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本科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兴趣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经学科复试小组评议,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遵循以下原则:
1.由于从事火工品行业的特殊性健康要求,凡体检不合格者,单项否决,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和现实表现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3.经核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以录取;
4.拟录取考生必须与所签订《非定向录取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及有关统计表和资料。并填写《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做好复试过程相关资料的保存。
五、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3日前,成立组织机构,拟定复试、调剂、录取办法,3月25日前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发布调剂、复试管理办法,按研招网开通时间及时公布缺额信息。
2.准备试卷,成立学科专家组。
3.调剂系统开通后,选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
4.4月30日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一次选定或根据招生情况分批次进行调剂和复试面试等工作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组织拟录取考生签订《非定向培养录取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5.5月底前,对拟录取的考生调取考生有关政审材料,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和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的审查等。
6.按要求时间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录取库和统计表。
7.6月底前,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