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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西北政法大学 /2014-08-16

 西北政法大学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教学司【2013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结合今年我校生源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的一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量化评分标准择优录取。

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条件和复试范围

1、凡参加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的考生,除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达到各报考专业最低分数线。(见表)

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一览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290

40

60

中国哲学

290

40

60

逻辑学

290

40

60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15

44

6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5

44

6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5

44

66

思想政治教育

358

44

66

002经济管理学院

政治经济学

330

45

68

经济思想史

330

45

68

经济史

330

45

68

西方经济学

330

45

68

世界经济

330

45

68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30

45

68

管理经济学

330

45

68

法经济学

330

45

68

003刑事法学院

法学理论

322

44

66

法律史

315

44

66

刑法学

336

44

66

诉讼法学(刑事)

315

44

66

004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

341

44

66

民商法学(婚姻法方向)

333

44

66

诉讼法学(民事)

327

44

66

005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328

44

66

知识产权法学

315

44

66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344

44

6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15

44

66

006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

323

44

66

行政法学(宪法学方向)

340

44

66

军事法学

315

44

66

007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315

44

66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315

44

66

行政管理

335

48

72

教育经济与管理

335

48

72

009公安学院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方向)

315

44

66

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

315

44

66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350

55

83

传播学

350

55

83

法制新闻与传媒法

350

55

83

011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法律(非法学)

315

44

66

法律(法学)

315

44

66

2、我校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的范围。

三、关于调剂

1、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

复试人数不足的专业,可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接受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调剂复试,各专业接收调剂名额和具体要求见下表:(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下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定,实行差额复试。)

学院

名称

     

计划招生数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中国哲学

4

2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哲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101xx

逻辑学

2

2

马克思教育教育研究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3

限从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5xx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

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

1

经济管理学院

政治经济学

2

3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理论经济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201xx

经济思想史

2

3

经济史

2

3

西方经济学

4

3

世界经济

3

2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

4

管理经济学

4

1

法经济学

3

4

刑事法学院

法律史

15

5

限从报考本校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诉讼法学(刑事)

11

10

经济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学

3

3

限从报考本校经济法学院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70301Z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2

行政法学院

军事法学

2

1

限从报考本校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26

4

限从报考本校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公安学院

警察法学

2

2

限从报考本校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侦查学

4

3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3

2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政治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2xx

行政管理

16

3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公共管理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1204xx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4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14

10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新闻传播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503xx

传播学

3

3

法制新闻与传媒法

3

4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法律(非法学)

200

92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法律(非法学)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5101

法律(法学)

210

189

限从报考本校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考时本专科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xx

2、调剂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校一志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各专业之间的调剂)

学术型各专业间调剂的考生:下载填写《西北政法大学调剂申请表》(附件5,于3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交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102室)。调剂复试名单于42日下午5:00在我校网站公布。

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复试结果于415在我校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门厅内张贴公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获取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法学学科各专业向法律(法学)专业调剂的考生(本专科毕业专业为法学):下载填写《西北政法大学调剂申请表》(附件5),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交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102室)。调剂复试名单于417日上午11:30在我校网站公布。

所有上线考生逾期未提交调剂申请的,一律按放弃调剂处理。

②申请调剂的外校二志愿考生:(报考其他院校向我校各专业调剂)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

学术型各专业接收网上调剂申请的时间:327日早上8:30-3月31下午5:30截止。

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接收网上调剂申请的时间:327至我校调剂名额调满为止。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照我校复试方案的相应要求参加复试。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初试总成绩一律以“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量化换算。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1、专业课笔试:内容见《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时间为3小时。

2、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3、综合面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已毕业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加试,加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为二门,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五、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占50%复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由以下5部分量化成绩合成:

1初试总成绩×50%;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考生直接加10分)。

以上量化评分满分为500分。

(注:各专业复试后拟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须由该专业所在学院再次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直至分出排名。)

六、复试时间进程安排

我校的复试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①学术型各专业复试于49 413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49           报到、资格审查

41011日      专业面试

412          各学院报送专业面试成绩

412          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13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学位各专业复试于418 4月22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418           报到、资格审查

419          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2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42122      专业面试

423          法律硕士教育院报送专业面试成绩

以上各项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七、其他

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85385134。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纪委为受理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机构,投诉电话:88182234

本工作方案自2014325日起实施。                                          

西北政法大学

2014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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