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
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事宜
一.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西安交通大学按照学科门类和学位类型确定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见研招网),此分数线为学术型学位各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学位种类或(领域)单科、总分的最低分数线,单科、总分应同时满足要求。
各招生学院根据其招生名额和生源等情况,可按一定的差额上浮复试分数线及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布置,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办法将在三月中旬左右公布,请考生们关注报考学院网页。
有关复试工作事宜请直接咨询报考学院,学院联系方式见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要求,学校在复试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将抽调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以确保复试程序的有效和公正。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电话:029—82668252,举报信箱:jwb@mail.xjtu.edu.cn。
二.校内调剂
生源有缺口的学术型学科、专业学位或领域(除软件工程硕士),学院根据下述调剂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并公布;
1.调剂原则
1)需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和欲调剂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MBA、MPA、MEM、MPAcc、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些专业;
2.调剂办法
1)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申请在校内调剂。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研招网下载空间),学院加盖公章后,与考生信息表一并发给调剂考生,考生持上述两表参加调剂学院复试;如复试未通过,考生重新填写“调剂申请表”,由调剂学院加盖公章后,与信息表一并退还考生,考生凭表可继续参加调剂。
2)生源有缺额的学院应及时将调剂信息在本院网页或研招网公布,考生根据调剂信息的要求选择调剂,并持“调剂申请表”和信息表到相关学院报名,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组织复试,调剂复试须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并择优录取,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调剂程序执行。
3)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学院的招生名额,同时在录取名单上标注“调剂”字样。
我校软件工程硕士接收校内外调剂,具体调剂政策和办法由软件学院制定并报研招办批准、备案后公布。
未达到相关学科复试线或复试后落榜者,符合学校调剂政策的,可先在校内调剂,其他考生待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调剂系统联系向校外调剂。
三、体格检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参加我校2014年硕士生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体检。
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表可作调剂使用。
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由校医院确定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分别在兴庆校区和雁塔校区医学院校医院进行,兴庆校区体检时间为:3月26、27、28日上午8:00—11:30,;雁塔校区体检时间为3月27、28日上午8:00—11:30。
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们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 考生自行在研招网http://gs.xjtu.edu.cn/zhaos“下载空间”下载体检表或从报考学院领取,体检表上加贴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由报考学院核实为考生本人后加盖学院公章;
2. 按医院规定交纳体检费;
3. 体检当天,体检前考生须空腹,并在10:00前到校医院抽取血样;
4. 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校医院防保科,校医院作出体检结论后统一转研招办;
5. 已在我校体检并拟向校外调剂的考生需要体检表,请在体检二周以后、4月21日前到研招办领取(工作时间),逾期不再保存。
研招办地址: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东侧小二楼(北门向东100米)
联系电话:82668329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