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邮件或联系电话直接与我中心教育处联系,并登录我中心网页(http://www.ntsc.ac.cn)查阅招生简章或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考生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初步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在网页右下角找到“在线报名”图标,点击“硕士”即可进入“2020年推荐免试申请系统”页面。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应直接向我中心教育处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附件2)。
6)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首页、专利授权证明等:
申请者应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教育处。
(三)考核和体检
1.国家授时中心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教育处通知考生。
3.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我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为保障考生在学期间健康状况能承受攻读学位以及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负担,凡在体检中出现不适于野外工作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国家授时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具体截止时间以教育部系统时间为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教育处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
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全日制)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变更。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推荐免试生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择导师。
2.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3.可提前来所从事毕业设计或其他科研工作,享受助研津贴;还可协助从事研究生助管工作并享受助管津贴,相关工作可计入研究生阶段“社会实践”学分考核。
五、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办法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3)。
3.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雷老师
联系电话:029-83890559
传真:029-83890326
E-mail:edu@ntsc.ac.cn
邮寄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书院东路3号
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教育处
邮编:710699
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请关注国家授时中心研究生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