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公共卫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事业队伍,特别是培养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环境与健康、卫生保健与监督、卫生事业管理等领域的军地医疗卫生事业高级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公共卫生硕士(简称MPH)专业学位教育工作,面向全国全军招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卫生事业管理高级人才。
二、培养方式
MPH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4年,每年秋季学期开学,需脱产一年参加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在教学中加强案例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
根据我校学科特点,借鉴国内外MPH培养经验及社会需求,设置四个专业领域和若干个研究方向。(具体见附件)
四、学位授予
完成全部培养过程,课程学习合格,修满规定学分,以第一作者且第四军医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期刊(不含增刊、专刊及会议论文集)发表学术文章,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者,按规定程序授予MPH专业学位。授予学位时限自入学之日起不超过4年。
五、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及军队院校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进行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至12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陕西省考生请到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教学馆三楼第三小教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信息手续的,报名无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规定,所交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来校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基础占60%、公共卫生和社会医学占40%)
(二)考试方式:英语、公共卫生综合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
(三)考试时间:
10月26日 |
8:30-11:30 |
公共卫生综合 |
10月26日 |
14:30-17:00 |
英语 |
政治理论考试待复试时单独组织。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公布地点
(五)准考证发放: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凭下载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六)联考辅导资料: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2014)》(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八、录取
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结合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MPH学费为3万元,入学报到时一次缴清。
九、奖励
对于学习成绩优异、取得突出成果的MPH学员,可申请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联系部门: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人:赵文亮
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邮编:710032
联系电话:029-84774339 传真:029-84774339
第四军医大学主页:www.fmmu.edu.cn
欢迎广大公共卫生战线工作人员、卫生事业管理人员和临床工作人员报考我校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