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坐落于历史名城、九朝古都、龙城太原,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校本部位于市区美丽的汾河之畔,承载厚重历史;明向新区彰显时代特色,孕育全新未来。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1962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历经50余年传承与发展,现已成为山西省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校目前拥有工程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180余人,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各类在读研究生7000余名,其中博士生700余名。现有3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等七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工科专业最全的高校之一;有1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5个省级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工程学、材料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了ESI全球排名前1%。
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9年接收免优秀本科毕业生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2019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会计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3、满足条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 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相关学院(所)。
三、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 9 月底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5、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具体程序9月下旬详见各学院网站接收和复试办法)。
6、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并在研招网公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院系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 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4)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间为9月下旬到10月上旬,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办法
1、各学院网站为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网站,各学院要将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到学院网站上,推免生直接和学院联系,持申请材料到所属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地点和时间随时登录各学院网站查看。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19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19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资助办法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全日制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并按时缴纳学费完成学籍注册)经过审核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研津贴等各类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发三年);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每生每年4000元(第四、五学期发放,共发10个月) 。
同时推免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同时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最高可达34000元/年。
7、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组织的夏令营获得结业证书并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本科生不需提交上述资料、不再进行复试环节,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我校。
五、特别注意
请随时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公告,该网站是我校招生工作官方网站。
请随时关注“各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获知学院接收时间地点、复试时间等信息。
六、各学院工作网站
从9月底日开始,各学院将会陆续将接收办法发布到学院网站上,考生可以和学院及时沟通和联系。相关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
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校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接收办法 |
001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迎西校区 | 刘老师 | 0351-6010011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迎西校区 | 王老师 | 0351-6010021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03 |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 迎西校区 | 李老师 | 0351-6010051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05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明向校区 | 刘老师 | 0351-3176505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张老师 | 0351-3176530 | ||||
006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迎西校区 | 张老师 | 0351-6010280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07 |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 迎西校区 | 李老师 | 0351-6111216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08 | 化学化工学院 | 迎西校区 | 付老师 | 0351-6018588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09 | 矿业工程学院 | 虎峪校区 | 刘老师 | 0351-6014509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10 | 轻纺工程学院 | 明向校区 | 周老师 | 0351-3176552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1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明向校区 | 张老师 | 0351-3176586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12 | 数学学院 | 明向校区 | 秦老师 | 0351-3176607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13 | 政法学院 | 明向校区 | 李老师 | 0351-3176776 | |
014 | 经济管理学院 | 明向校区 | 刘老师 | 0351-3176702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15 | 体育学院 | 明向校区 | 张老师 | 0351-3176728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16 | 煤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 迎西校区 | 阴老师 | 0351-6018466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1 | 原位改性采矿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虎峪校区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
022 | 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迎西校区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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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明向校区 | 贾老师 | 0351-3176638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4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明向校区 | 闫老师 | 0351-3176651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明向校区 | 张老师 | 0351-3176660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6 | 外国语学院 | 明向校区 | 单老师 | 0351-3176685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7 | 艺术学院 | 明向校区 | 郭老师 | 0351-3176576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8 | 软件学院 | 明向校区 | 李老师 | 0351-3176808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29 | 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明向校区 | 孙老师 | 0351-6010311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30 | 大数据学院 | 明向校区 | 刘老师 | 0351-3176795 | 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
031 | 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 | 虎峪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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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所网站或者也可参考太原理工大学学校网站(如下链接):
http://yz.tyut.edu.cn/info/1043/1295.htm
http://www2017.tyut.edu.cn/xxgk/jgsz.htm
附件:接收申请表